男听众:东方台包括师父一贯主张我们不集资、不敛财,要爱国爱民。有的同修就不明白怎么样算集资,怎么样算敛财。有的时候还认为自己发心是正的,是在做功德,没有问题,会有护法菩萨保佑。其他同修有时候劝他,建议他跟东方台沟通一下,看看是不是如理如法,他们也不是太愿意。所以想请师父开示一下这个问题,怎么样算集资,怎么样算敛财呢?
台长答:很简单了,凡是把人家的钱拿来用到不正当的途径,或者就是不应该拿的,你没这个权力拿的,你就是属于敛财。什么叫权力,慈善机构可以拿,你不是慈善机构,你个人拿钱那不是骗钱吗?很简单了,不合法的。你发票开得出吗?你是慈善机构吗?你跟政府有沟通吗?有没有注册啊?你凭什么拿人家钱啊?你就是买一样再小的东西,人家都可以给你发票啊。你空手问人家拿钱不叫集资,不叫敛财,叫什么?慈善机构可以捐钱,东方台现在是慈善机构你们知道吗?印书、开法会啊很多,这是慈善机构。慈善机构全部受政府监控的,每一笔帐都清清楚楚的。你们现在自己在外面说我来帮你印书,我来帮你怎么样,这不叫集资吗?而且不如理不如法。叫他可以去问问律师,如果不符合国家的政策,你就叫犯法、违法。你们自己要遵守当地国家的法律,在中国的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,明白了吗?好了,如理如法就可以了(好的。感恩师父,今天的问题就问完了,请师父保重身体)好,再见。